改革社会保险政策 助力保障社会民生 推动社会公正进步 实现国家可持续发展
(共产主义杂志)社会保险政策(包括养老-丧葬保险,失业保险,疾病、生育保险和工伤事故、职业病保险),作为越南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支柱,一直受到越南党和国家关心发展,并视之为国家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和动力,凸显社会主义制度的美好本质。在党的领导、国家的管理,各级党委、地方政府、各部委、政治社会组织、企业界和劳动者共同努力以及各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有效支持和合作下,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和法律体系不断得到补充完善,日益符合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为在革新、发展和融入国际过程中保障社会民生、促进社会公正进步来实现国家可持续发展等任务作出重要贡献。

附图:社会保险政策。来源:Zing.vn
近期越南实施社会保险政策取得的主要成果
在整个革新时期,特别是1995年以来,落实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的有关决议、指示和结论,社保政策得到制度化,相关制度、政策、管理机制和财政机制日趋完善,具体如下:
一、社保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健全,覆盖了国际惯例下的大多数社保制度:包括强制性和自愿性的社保类型,针对有劳动关系的人员和无劳动关系的人员,覆盖正式和非正式经济区域。
二、社保政策体系、各种社保关系的设计、调整和运行日趋合理。在国家的主导、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参与下,社保基金成为了按照缴纳-享受和同代和不同代参与社保的劳动者之间共享的原则运作的最大社会保障基金。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为养老、丧葬、丧失劳动能力等制度和每月补助支付的总金额为132.14万亿越盾,相当于《社会保险法》实施头一年的2007年1月1日的九倍。2017年国家财政对养老金和丧葬补助总支出为44.875万亿越盾,仅占25.35%,而2007年1月1日的占比为56.2%。
三、基于法律规定的社保覆盖面和实际参保规模不断得到扩大。截至2017年,参加社会保险总人数为1390万人(其中,强制社保1360万人、自愿社保30万人),较第71/2006/QH11号《社会保险法》生效的2007年1月1日增长1.3倍,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1170万人。迄今,已经和正在为300多万人提供每月的养老和社保补贴制度。2017年,共有910万人次享受疾病、生育、工伤疗养制度,70万人次享受失业补助金,超过5.6万人获得每月的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补助。
四、社会保险系统的组织模式基本符合国际惯例,行政管理部门与政策组织实施部门划分开来,有助于发挥政策设计、编制、谋划、组织实施以及社保基金收支和管理等不同环节的作用和效益。社保行政管理的能力、效力和效率得到强化。社保法律法规体系经常得到修改补充和完善,社保法律执行情况监察、检查、监督工作更受重视,社保对外交往和融入国际工作得到加强。
除了上述重要的成就,社会保险政策创新和提质增效主张的组织实施仍有许多不足和薄弱之处,如法律规定的社保覆盖面以及实际的参保规模还低,未面向覆盖全民。社保体系基本上为单层设计,社保政策与其他社会政策的互通不够配套和紧密。强制社保还忽略了一些有需求和能力参加的人群。实际上,2017年参保人数仅为在参保年龄内的近29%的劳动力,仍有超过70%的人尚未参保。越共十一届五中全会2012年6月10日关于“2012至2020年社会政策若干问题”的第15-NQ/TW号决议和中央政治局2012年11月22日“关于2012至2020年期间加强党对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工作的领导”的第21-NQ/TW号决议提出的到2020年50%劳动力参加社会保险的目标未能完成。公正、缴纳-享受、共享和确保财务可持续性等原则未得到充分贯彻,养老和丧葬基金面临长期失衡危机,失业保险政策偏重于解决劳动者失业的后果,而没有足够重视预防和减少失业状况。
男性和女性、公共和非公部门之间养老金的计算方式仍有不公的状况,这一原则的制度化进展缓慢(2014年《社会保险法》规定公共部门的员工在退休时按照非公部门员工一样,平均计算整个缴纳社保的过程。但这一规定仅适用于2025年以后开始参保的人员。这样一来,最早平均计算整个参保过程的公共部门员工为2045年以后退休人员)。组织实施还遇到障碍(1)。
养老保险政策的设计有许多不合理的地方:一是规定可享受养老金的参保时间过长(20年)而可一次性退保的条件较容易(2)、金额较高(3);二是养老金计算方式设计不合理,偏于缴纳-享受原则,而没有足够重视旨在缩小养老金领取者生活水平差距的共享原则(4);三是享受养老和丧葬制度的人数迅速增长,新参保人员增长缓慢,1996年,每217名在缴纳社保的人就有一人在领取养老金,而2006年和2016年的比例为12.6人和8.5人,一次性退保的人数很高,2012至2017年间平均每年有62.8万人退保,导致增加的新参保人员仅为59.4万人,也就是说每两人加入就有一人退出社保体系;较之于缴纳金额和时间,养老金的领取金额较高、时间过长。
失业保险尚未真正成为劳动市场治理工具。失业保险政策注重通过协助劳动者领取失业补助金、为劳动者满足新岗位要求而提供培训、介绍就业等解决后果的措施,而没有足够重视其他国家常采取的预防举措,如帮助企业维持就业、避免解雇员工、吸引长时间失业就业难的劳动者等(5)。
尚未按照越共十一届中央委员会2013年5月27日关于“工资、社会保险及革命有功者补助政策改革若干问题及至2020年改革方向”的第63-KL/TW号结论以及《社会保险法》将养老金与正在工作的人员的工资独立划分开来。行政管理效力和效率欠佳。社保领域违法行为、偷逃、欠缴的状况较为普遍、整改缓慢,特别是在企业。失业保险的管理机制、财政机制和实施人员还不够合理,依赖国家财政,尚未符合保险原理和国际惯例,但修改缓慢,未能发挥政策的积极作用。部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社保的认识不够充分。信息宣传和政策法律普及工作效果欠佳。
上述不足和薄弱之处来自于许多原因,其中以主观原因为主:
第一,越南的社保政策是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转向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得以形成和发展的,而对社会保险的思维、理论和认识需要逐步完善的过程,系统设计能力有限。建立健全社保政策需要较长时间,而我们才实施20多年。因此,制定社保政策法律和设计组织实施的架构还迷茫,不够一贯和配套。
第二,我国劳动力结构是主要就业于没有劳动关系的区域。大部分民众的收入较低且不稳定,短期支出压力大。基于传统家庭模式的非正式社会保障网络较普遍。因此,不少人尚未关心参加社会保险。
第三,党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主张编制和组织实施能力存在多方面的不足。认识不够充分和深刻,尚未把这一工作视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大支柱。分析研判能力有限。实践总结和违法违规行为检查监督处理工作没有得到很好地落实。
第四,信息宣传工作没有得到应有重视。参加社保的各个主体对社保在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的地位的认识有许多缺陷,特别是对用人单位和员工缴纳社保的权利和责任的认识。
在越共十二届七中全会决议(第28-NQ/TW号决议)精神指引下完善社保政策
实行革新30年(1986~2018)后,越南摆脱了欠发达状况,国力明显上升,民族的团结友爱传统继续得到发扬,融入国际日益走深走实,社保政策发展20年后也有了许多宝贵经验。然而,国内经济还困难,国家财政资源短缺,很多人的收入低下且不稳定,非正式区域的员工比例较大,历经不同时期调整一些社保制度以确保社保基金可持续性也造成一定的不合理之处,人口老龄化给社保系统带来很大压力,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影响使得劳动结构和劳动关系迅速变化。当前新背景新条件带来交织并存的众多机遇和挑战,需要提出相应的社保政策改革指导性观点。
一是社保是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中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支柱,其为实现社会公正进步,确保政治社会和人民生活稳定以及国家可持续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二是按照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和协调缴纳-享受、公正、平等、共享和可持续等原则的路线图,打造灵活多样、多层次、现代化、融入国际和面向覆盖全民的社保政策体系。
三是社保政策改革既有紧迫性,又有长期性,要协调处理继承、稳定与创新、发展的关系,而且必须置于与其他社会政策尤其是工作、收入、社会补助政策创新发展的关系之中,让所有公民都获得社会保障。
四是打造专业、现代化和融入国际的社保政策组织实施系统,提振民众和参加社保各主体的信任、兴趣和满意度。
五是落实社保政策是整个政治体系的任务,是各级党委、政府、团体、社会组织、企业和每个公民的责任。
鉴于上述指导性观点,我国确定的今后社保政策改革的总体目标如下:社保真正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支柱,逐步扎实面向实现社保全民覆盖。打造基于缴纳-享受、公正、平等、共享和可持续原则的灵活多样、多层次、现代化和融入国际的社保体系。优化管理效力和效率,实行精简专业、现代化、高效可靠和透明的社保政策。
这些总的目标应被细化为具体的目标及实施路线图:第一,力争到2021年有35%左右的参保年龄内的员工参保,到2025年和2030年比例分别为45%和60%左右;第二,力争到2021年有45%左右的到了退休年龄的人员能够领取养老金、每月社保补贴和社会补助金(社会性养老金),到2025年和2030年该比例为55%和60%左右;三是到2021年电子交易比例达100%,实行四级的在线公共服务,力争将社保部门与企业交易时间降至东盟四国水平;四是力争到2021年参保人员满意度评估指数达80%,2025年和2030年分别为85%和90%。
通过总结越南社保自1995年至今的发展理论和实践,吸引众多部门、单位、国内外组织、专家学者参与的在国内和国外广泛开展的研究考察结果阐明了越南今后社保政策改革的基本内容:一是打造多层次的社保体系;二是朝着灵活方向修改享受养老金的最短参保时间条件的规定,同时按照缴纳-享受、公正、平等、共享和可持续的原则调整养老金计算方式。将强制参保范围向其他对象拓展;三是增强各种社保政策之间的互通和支持以及政策灵活性,旨在实现扩大覆盖面的目标;四是对政策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进行改革,旨在提振信心、增加参加社保体系的人们的满意度;五是加快非正式区域员工参保人数增长进度;六是整改和克服当前养老保险制度的不合理之处,争取享受养老制度的条件更灵活、一次性退保的规定更严谨、增加员工实际平均退休年龄;七是按照路线图上调退休年龄;八是修改社保缴纳金额和依据相关规定以实现扩大社保覆盖面的目标;九是按照国际惯例调整获得最高额度养老金的累计比例;十是朝着安全可持续高效方向多样化社保基金投资清单和结构;十一是实现在同正在工作人员的工资关系中相对独立的养老金调整,朝着共享方向改变养老金调整方式。
新条件下如何提升越南社保政策的效果
根据越南社保政策改革基本内容,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未来几年,应当实施以下重点任务和举措:
第一,强化对信息宣传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增强对社保政策的认识。
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在社保政策法律宣传和普及工作中的作用和责任,使得干部、党员和民众充分认识到社保政策对人民生活稳定、经济社会稳定和民生保障的作用和意义以及社保政策改革的必要性和基本内容,凝聚社会共识。
第二,完善劳动、就业、社保相关法律体系。
社保相关主张的制度化以及政策法律的完善必须与工资就业制度、革命有功者制度和其他有关领域的政策法律的完善相结合。
朝着争取实现全民社保的方向修改补充社保法律,设计多层次的社保体系,完善社保缴纳-享受有关规定,确保公正、平等、共享和可持续的原则。核查修改海外务工越南人和在越工作外国人参加强制社保的规定,同时要加大社保双边协定的谈判和签订力度。
朝着协助企业和劳动者维持就业、保证企业和员工正当权益、杜绝欺诈、骗取失业保险现象的方向修改补充失业保险政策和就业政策。针对社保基金投资问题出台具体规定和严密管理机制,保证社保基金投资安全可持续高效。
朝着社保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保基金管理部门有权处罚偷逃、欠缴、欺诈、骗取社保的企业,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权在发现社保政策落实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时提出申诉或起诉社保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保基金管理部门的方向完善社保违法行为处理制度,尤其是针对偷逃、欠缴、骗取社保等行为。
第三,提升社保行政管理效力和效率。
提升社保行政管理能力、效力和效率,特别是规划发展战略、建立健全社保法律体系。加强各级各部门和地方在领导、指导组织实施社保政策、及时处理发生的困难和障碍中的协调配合。
通过同步实施各项行政、经济和司法措施来增强社保法律守法意识,旨在增加社保参保人数的同时注重增加社保权利受益人数,尤其是养老制度受益人。加强对社保法律执行情况的监察、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并严格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偷逃、欠缴、欺诈、骗取社保补助金等行为。
修改补充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向社保部门放权力度,向各地分配参保对象发展指标,将社保行政管理和社保政策组织实施架构治理划分开来。
加强投资、财政、税务、劳动的行政管理部门之间信息和数据分享和对接的协调工作,旨在优化对参保对象和社保政策执行的管理效率。提升社保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工作能力和效果。建立社保数据库以及社保部门任务实施结果和服务供应质量评估指标体系。
第四,提高社保和失业保险治理能力和政策组织实施效果。
在越共十二届中央委员会2017年10月25日关于“继续创新和重组政治体系的组织机构,使之精简、确保运行效力和效率”的第18-NQ/TW号决议精神指引下完善社保和失业保险政策组织实施架构。健全和优化社会保险基金理事会运作能力。依法实行社保财政、会计、审计和信息汇总制度。
加大行政改革力度,在一切社保和失业保险领域实行四级在线公共服务,完善和加强保险国家数据库与有关数据库体系互联互通,旨在服务好政策实施工作和政策研究谋划工作。继续现代化社保管理,为社保和失业保险组织实施工作投入先进技术和管理方式。及时防止社保和失业保险政策欺诈和骗取利益状况。
有效开展各种失业保险政策,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的功能,确保失业保险真正是劳动市场的治理工具。失业保险政策组织实施经费来自失业保险基金,而不是国家财政。有效采取人力资源聘用培训培养机制,使之满足任务要求,特别是在劳动市场迅速变化且第四次工业革命正在改变劳动市场结构的背景之下。
第五,加强党的领导地位,发挥人民群众、越南祖国阵线和各政治社会组织的作用。
沿着社会主义定向加强党在谋划和组织实施社保政策的领导,特别是发展参保对象和社保领域遵法守法。发挥越南祖国阵线、各政治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和社会论证的作用,组织宣传动员民众落实好社保政策法律。
社会保险是党和国家的重大政策,社保政策改革是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为了完成既定目标,必须同步实施上述举措,需要整个政治体系以高度决心共同参与,为实现社会公正进步、确保政治稳定、社会治安秩序、助力国家建设和保卫事业作出重要贡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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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现行规定,劳动者下岗一年后若有需求可申请一次性退保
(3)越南一次性退保金额是根据员工和用人单位缴纳的部分计算的,而根据各国经验,在允许退保时,只允许退回员工缴纳的部分,用人单位缴纳的部分不能退回
(4)越南养老金的计算方式完全取决于员工本人过去的工资,导致工作时工资的高低会决定领到的养老金的高低。截至2017年底,我国退休人员当中工资最高的是每月一亿越盾,而最低的是每月130万越盾。韩国和中国等部分国家的养老金是根据劳动者自己的工资和同代人平均工资两个因素计算出来的。这使得工作时工资低的人到了退休年龄可获得更好一点的收入
(5)各国的失业保险政策均设计扶持企业维持就业、避免解雇、招收长时间失业就业难的劳动者,协助各项目的企业在失业率高的区域招聘新员工等旨在减少失业率的政策以及协助失业劳动者获得失业补助金、学习职业技能、转行等政策。预防、减少失业和处理失业后果多措并举是各国惯例下的失业保险政策共同目标。没有企业的参与就无法解决失业问题